沈 龙: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仁禄申请执行沈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沈龙所有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东欣大道东欣彩虹城C4幢1-12-2号房屋进行了评估,因被执行人沈龙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铜仁同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TZ(黔东南)估字(2021)04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网拍告知书,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东欣大道东欣彩虹城C4幢1-12-2号房屋评估价总值为808466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网拍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不服的,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依据,否则视为无异议。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