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3月30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潘军、沈桃花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市迎宾支行与被告潘军、沈桃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潘军、沈桃花一次性偿还原告贷款本金302995.07元,暂支付至2022年2月16日的利息12314.04元,本息合计315309元,2022年2月17起的贷款利息、罚息等依据双方签订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结清贷款本息时止;二、依法判令被告潘军、沈桃花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俩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俩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俩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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