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智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杨高远、杨细珍、杨德权等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你单位现已停业,且无法联系到法定代表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凯劳人仲案字〔2022〕第16、17、18号《仲裁裁决书》。
杨 森:
因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凯劳人仲案字〔2022〕第69号《仲裁裁决书》。
胡朝明:
因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凯劳人仲案字〔2022〕第114号《仲裁裁决书》。
贵州智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杨森、胡朝明,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凯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凯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