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4月09日

天柱县:

用人民币祭祖 男子依法被罚

本报讯 (通讯员 石开霞) “把人民币挂在树上祭祖,属故意毁损人民币行为,是违法的……”4月4日,上午10时许,天柱县蓝田镇村民罗某正与族人在上山挂青时,为了祭祀先祖,将随身携带的6张面值1元的第五套人民币穿挂在树枝上当吊钱祭祖,同日被天柱县公安局渡马派出所查获。

4月7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天柱县支行、天柱农商行、天柱农商行渡马支行及渡马派出所等部门相关同志的认真普法及耐心、详细讲解下,罗某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也意识到故意毁损人民币违法,并保证以后会好好爱护人民币,也会主动宣传爱护人民币的相关规定,防止其他人因一时兴起和无知而触犯法律。当天,天柱县公安局渡马派出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罗某正处以警告并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毁损人民币是指明知是人民币,而用各种手段对其予以毁灭或损坏。故意毁损人民币包括:(1)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剪成数段或撕坏的;(2)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用烟火部分或全部烧毁的;(3)在人民币纸上乱写乱画的;(4)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的;(5)熔炼硬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

另外,燃烧高仿真钞的“冥币”同样也属违法。爱护人民币,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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