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文江:
本院已受理原告王开才、王海洋诉被告熊文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601民初3199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按“欠条”支付原告卖虫币13740元;二、诉讼费、交通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程序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定于2022年6月15日14时30分在凯里市人民法院炉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