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4月23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省贵通危货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已于2022年3月1日立案受理原告余友春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601民初1902号]。原告余友春请求依法判决:1. 解除你们双方于2019年4月3日签订的《联合经营协议》; 2. 确认车牌号贵H28847车辆归其所有并由你公司公司协助办理该车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3.由你公司返还车辆年检费、挂靠管理费28000元; 4. 由你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等费用。因你公司通讯无法联系,住所地关闭且无人办公,不能直接送达。故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小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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