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荣桓) 自全面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以来,我州以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守住防洪安全底线为目标,强化工作部署、完善工作举措、抓实问题整改、严格监督考核,有序推动碍洪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厘清思路,夯实工作部署。按照《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黔水河〔2022〕1号)要求,我州充分发挥“河长制”制度优势,将碍洪排查工作作为今年“河长制”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强化部署推动。
分清责任,落实排查任务。对水利部遥感反馈的2025个疑似问题图斑,州河长办第一时间将排查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按照属地原则将问题逐个分解到县(市),再由县(市)分解到乡(镇),乡(镇)分解到村组,通过“分级负责、化整为零”的方式落实排查任务,使得全部疑似问题图斑现场复核工作在短时间内得以高效完成。
查清问题,抓实整改成效。在各乡(镇)村(组)完成初步排查的基础上,由各县(市)河长办组织对疑似问题进行初审,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判断是否为碍洪突出问题。若属碍洪突出问题,则纳入碍洪突出问题整改台账,立即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主汛期来临前整改到位。若属“四乱”问题,则迅速核实问题存在的原因,落实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若不是问题,则及时完善印证材料,向上级部门逐级申请复核销号。州河长办加强“统筹、协调、分办、督办”,适时组织对各县(市)碍洪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问题排查整治取得成效。
目前,全州已全面完成水利部遥感反馈的2025个疑似问题图斑现场核查和16个有行洪任务的重点河道(段)现场排查任务,暂未发现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共排查发现“四乱”问题33个(其中水利部遥感反馈疑似问题图斑复核关联“四乱”问题9个),已整改完成20个,其余13个问题全部落实整改措施,正在按时序要求推进整改。下一步,我州将进一步加强河湖监督管理力度,对发现的妨碍行洪问题认真梳理、分类研究、落实整改,结合河道“四乱”工作,统筹抓好全州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保障河道行洪畅通,确保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