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伟力达电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贵毅宏祥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诉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现经营场所不详,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告知审判组织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主要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8969.47元及赔偿原告截至2022年1月底的逾期付款损失4729元(逾期付款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参照逾期罚息的利率标准自2019年12月20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