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高运飞) 近日,施秉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安全生产风险防患治理的“八号检察建议”。
一是联合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等单位召开贯彻落实座谈会。二是联合县消防大队对该县某移民搬迁小区住宅楼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三是未检办专职检察官开展对该县学校路段存在横穿马路、超速行驶等违规驾驶行为进行劝诫。四是检务督察室不定期对办公大楼用火用电、办案工作区规范使用、食堂煤气安全使用等方面开展检务督察,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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