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6月15日

雷山县探索“司法+碳汇补偿”模式保值增值生态红利

本报讯 (通讯员 石声忠) 近年来,雷山县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建立“司法+碳汇补偿”模式,形成“五书一令”办理流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更好地呵护绿色家园,保值增值生态红利。

设立环境保护法庭。在县人民法院的基础上设立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建成生态环境审判职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行政“四合一”审判机制,统一量刑裁判尺度,实行“1+4+x”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雷山、台江、剑河的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类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以及凯里市的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同时,负责对辖区内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台江国家森林公园、剑河仰阿莎国家森林公园、台江翁迷河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办理94件环境资源类案件,涉案人数116人,涉案金额1396863.69元。

探索司法碳汇补偿机制。立足能动司法,出台《关于建立司法碳汇补偿机制的意见》,形成环境资源替代性修复碳汇认购的办案机制,施行“五书一令”(《认罪认罚具结书》《碳汇补偿认购申请书》《碳汇补偿评估鉴定委托书》《林木需认购碳减排量意见书》《碳汇认购证明书》《碳汇认购令》)流程,积极引导当事人认购碳汇,以被告人认罪认罚为基础,以自愿认购为原则。同时,规定“非法狩猎、捕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非法排放污水、废气、废物”等损害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同样适用涉碳案件审理方式,让这类案件发生地的生态环境资源,由“被损害”变为“可保值”“再增值”。今年以来,已办理认购“碳汇”案件2件。

组建司法绿碳实践基地。在大塘镇新塘村联合打造集生态司法宣传教育、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被告人异地补植复绿等功能为一体的全省首家司法绿碳基地,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以替代性修复方式补植复绿提供了场所,拓展异地修复被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新途径。同时,引导被告人在补种树木,交纳“碳汇”补偿费用,并作为悔罪表现予以从宽处理的重要考量,从而使受损或减少的环境资源尽可能恢复到原值,尽快恢复其服务功能,达到生态环境恢复与“双碳”目标实现的多元价值,切实传递司法助力生态保护的正向效应。截至目前,该基地异地补植复绿林业碳汇量32054.4元。且已有省内多家法院和山东、河北、江苏、福建、江西5省法院来人、来电,进行咨询和索取相关资料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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