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莲、曾维柏:
本院在执行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杨小莲、曾维柏、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杨小莲、曾维柏共同所有的位于黎平县德凤镇五开北路大地家园第二层71、72 号商业用房(权证号:黎平县字第201100712号;建筑面积:131.94平方米)进行了评估,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贵州君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君房估(2021)07-10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位于黎平县德凤镇五开北路大地家园第二层71、72号商业用房(权证号:黎平县字第201100712号;建筑面积:131.94平方米)评估价总值为72 万元,评估单价取整为5457 元/平方米。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30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不服的,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依据,否则视为无异议。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