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欧阳可贵) 近年来,锦屏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巡察+派驻”的监督模式,充分发挥巡察“体检”作用和派驻“前哨”优势,凸显“1+1>2”叠加监督效应,切实提升监督质效。2019年以来,全县共开展4轮巡察,发现问题完成整改449个,移交问题线索9件,立案5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3项。
“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我们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进驻后,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切入……”该县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机制,做到信息共享,靶向精准监督。巡察进驻前,积极与被巡察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对接,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行业特点、政治生态状况、“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信访举报及廉政风险点等情况。同时,巡察组还结合信访、审计、财政等部门提供的信息,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巡察单位的关键事项、关键岗位、关键人物以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巡前会商讨论,确保能在一段时间内摸清情况、发现问题、找准症结。结合实际,制定巡察方案,抓住巡察重点,提高巡察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巡察组坚持巡驻同步,靶向精准处置问题。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坚持重大问题线索边巡边交、边查边办的原则,针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第一时间提交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理。针对问题具体、指向明确的重要线索,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移交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及时将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明确限时整改。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驻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实现全过程监督,通过电话督办、实地检查等方式,逐条督促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借力巡察,深入剖析所驻单位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准和化解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协助制定整改措施,抓紧制度笼子,推动巡察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到实处,进一步拓宽监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