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贺成
6月中旬以来,我国迎来今年范围最大、强度最高的高温天气。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面临严峻考验。日前,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劳动者高温天气下作业所享有的权益,要求各级工会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预防发生职业性中暑事件。(6月27日《工人日报》)
高温下,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既是一道民生考题,更是一道人文考题。自然而然,如期而至的高温天气,考验着千千万万的户外劳动者劳动毅力,同样也考验着职能部门的监管智慧。
近年来,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对高温津贴都十分重视,并不断出台了各种政策措施,为落实高温津贴提供了有利条件。就拿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来说,第十七条就明确提出: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具体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同时,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应该说,在劳动者高温天气下作业所享有权益已经明确的背景之下,只要各级工会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尤其是引导企业在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高温劳动保护外,通过改善工作条件、升级劳动保护用品等举措关爱劳动者身心健康,就能有效为高温下劳动者撑起权益“绿荫”,减少劳动者被高温天气中伤的悲剧,在提升劳动者幸福指数的同时提升社会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