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会师) 近日,三穗县出台《三穗县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对优秀文艺作品和作者进行重奖,旨在推动三穗文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穗县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依据《贵州省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办法》《黔东南州文学艺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三穗文艺发展实际创新制定。
据悉,《三穗县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共七章25条,设置文艺创作成果奖和县政府文艺奖:文艺创作成果奖每年申报兑现1次,单项最高奖设置30000元;县政府文艺奖每三年评选1次,单项最高奖设置3000元;对当年新加入国家级文艺家协会的会员一次性奖励5000元,当年新加入省级文艺家协会的会员一次性奖励500元,所需经费列入当年县级财政预算。该办法的施行将为培养、提升和壮大三穗文艺人才,持续创作新时代优秀文艺作品精品具有重大意义,为推动乡村振兴、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政策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文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