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7月09日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黔2624破1号

本院根据王金兰、张桂菊的申请,于2022年7月6日裁定受理贵州明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 年7月6日指定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明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你或(或你单位)应在2022年8月11日前向贵州明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46 号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56000;联系人:龚经涛律师,联系电话:1870855588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贵州明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州明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8月12日14时30分在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地址:贵州省三穗县文笔街道迎宾大道)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你方申报债权后有权参加。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穗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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