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若菲) “经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有欠缺,储备粮损耗处理等相关制度尚未完善,请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县纪委监委。”榕江县纪委监委向3家县直单位党组下达了整改通知单并明确整改时限,进一步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在粮食购销领域的监管责任。
仓廪实,天下安。为摸清问题底数,榕江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结合信访举报、“纪巡”“纪审”“室组地”联动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建立自查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限期整改且责任明确到人。
“粮站仓库内堆放大量木头木屑,存在安全隐患,请立即整改!”榕江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在榕江八吉粮站仓库开展实地监督时指出。
通过进企入库、现场测量、召开谈心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榕江县纪委监委了解各乡镇党委、相关职能部门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责任落实及部署情况,同时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督促耕地保护制度落地落实。通过下沉一线走访,与群众面对面了解种子以及农药使用情况,抓好粮食生产“入口”关。
今年以来,榕江县纪委监委紧盯粮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权力运行、制度执行等,牵头抽调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骨干力量组成督查组开展拉网式清查,聚焦人、财、物三个重点,着力发现粮食收购、储存、销售以及资金保障监管等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涉粮专项监督检查16次,发现问题13个,督促完成整改问题11个,督促建立健全粮食管理制度机制6个,立案查处2件2人,清退违纪资金1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