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凯里市凯棠镇中心幼儿园白水分园 杨兴梅
幼儿的自我服务意识培养就是培养幼儿最基础的生活能力。3-4岁幼儿第一次脱离家庭进入幼儿园小班,正是幼儿自我意识培养的关键期,这个时期的能力培养往往会对他们的未来带来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幼儿自我服务意识的培养是幼儿其他能力培养的基础。
一、小班幼儿自我服务能力的现状分析
笔者从事幼教工作多年,发现3-4岁幼儿自我服务能力普遍较低。究其原因,阻碍幼儿自我服务能力发展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隔代抚养、包办代替。由于现在很多农村幼儿的父母外出务工,把教育子女的任务交给老人。而隔辈教育相对溺爱,喜欢把孩子的任何事都包办做好,因此造成孩子依赖性强,不愿意动手,从而阻碍自我服务能力发展。
(二)认为孩子年龄小,不会做。在家访中发现,有些家长认为孩子还小,不会做。因此,剥夺了幼儿学习生活技能的机会,导致幼儿什么都不会做。
(三)孩子自己做,做不好,太麻烦。在一次家访时,有家长向笔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孩子在两岁半以后,曾有一段时间表现出喜欢帮家人“干活”,看到大人干什么他也学着干,却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由于大人嫌麻烦,就剥夺了孩子自我服务的机会,减低了幼儿自我服务的热情。
二、3-4岁幼儿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策略
(一)家庭方面
家长首先应该更新教养观念,重视对幼儿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3-4岁幼儿处于发展主动感而避免内疚感的阶段,这一时期的孩子内心比较敏感,家长应该相信孩子,鼓励幼儿做生活中力所能及的事情,增强孩子的自信心。做得不够好要耐心指导,不要抱怨和替代。例如,孩子对叠被子很感兴趣,自己试着叠,但是叠的不整齐。家长见了应该鼓励和表扬孩子的独立意识,并耐心地指导孩子怎样做才能叠整齐。通过积极鼓励的方法,孩子能体会到自我服务的成就感,增强自信心。要主动和教师沟通幼儿在家的情况,配合教师的教养目标,做到家园教养一致。例如,幼儿园今天刚教给小朋友洗手歌,让小朋友回家教会家人,回家后家长应该鼓励孩子,陪着孩子一起练习并以身作则,而不是怕麻烦胡乱冲洗。此外,家庭成员之间也要采用统一的教养方式,不能爸爸妈妈严加管教,而老人却一味溺爱,家庭成员教育方法不一致,会使孩子的自我服务能力得不到发展。家长还应该尊重孩子独立的意愿,相信孩子有自我服务的能力。
(二)幼儿园方面
幼儿园的一日活动设计能帮助幼儿学习自我服务技能,教师要懂得把握孩子的心理,针对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教育形式,从而提高幼儿自我服务能力。在幼儿园中采用比较多的方法有:示范法、榜样法、奖励法等。
1.示范法:教小朋友叠衣服时,让小朋友围坐成半圆,首先由老师示范一遍,然后跟着老师做一遍,最后独立做一遍。
2.榜样法:发现某个小朋友被子叠得很整齐,可以让其他小朋友参观这个小朋友是怎么叠的,让大家以他为榜样。
3.奖励法:老师发现某个小朋友吃饭有进步以后,及时当着所有小朋友的面表扬并奖励,增加他坚持下去的信心。
4.建立值日生制度:让值日生给班上小朋友分发餐具、玩具等,每个小朋友都有机会当值日生,提高孩子的积极性。
教师应根据3-4岁幼儿的年龄特征,采用孩子喜爱的方式,让孩子在学习活动中培养幼儿生活自我服务能力,最重要的是老师的引导能力。例如,教师可以组织观察活动:小朋友吃饭、洗手、整理玩具、叠被子的照片展示在教室的各个角落,因势利导地询问照片中的小朋友在做什么,让小朋友意识到自己有多能干,并为自己的自我服务能力感到骄傲。
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不断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非常重要,能为其一生奠定基础。然而,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是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