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茜) 近年来,雷山县始终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补齐环保短板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县生态文明思想和意识得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坚持稳字当头,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严格实行限额采伐指标,通过控制和减少森林采伐,加强自然保护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改变现有采伐收获方式,提高木材利用率。在林业碳汇基础资源调查和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中,人工起源马尾松、杉木中幼林共计32.33万亩适宜发展碳汇交易,制定《雷山县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84份,采伐蓄积9943.68立方米。
坚持综合施策,加强生态修复治理。今年以来,已完成国储林建设项目实施6416.88亩;在9个传统村落进行重点区域绿化,今年全县完成义务植树25万株,四旁植树14万株;完成雷山县2021年重点区域保护和修复工程0.1万亩,完成林种结构调整1.52万亩。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全县806.65平方公里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实行严格保护。完成人工造林1.30万亩、退耕还林0.8万亩,开展乡村道路绿化面积560亩,村庄绿化率46.2%,森林覆盖率达72.8%,全县森林生态功能等级逐年提高。区域河流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地表水标准。县城污水处理率升到92%,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实现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23%。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9.5%,综合指数1.95,全省排名第3,全州排名第一。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率100%,各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2021年,雷山县生态环境质量指标考核在全省同类城市10个县市中排位第1。
坚持创新驱动,完善绿色发展制度。编制印发《雷山县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实施方案》《雷山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方案办法,初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到全省5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之一,编制《雷山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等重点任务。
坚持环境宣传,公众环保意识大幅提升。积极开展2022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印发《雷山县2022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在雷山县主流媒体“悠然雷山”公众号上开设了“六五环境日”专栏。组织团县委、县法院、县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共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知识材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在“贵州生态日”活动中,开展“小物品·大创意”变废为宝手工创意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