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7月18日

林农企业联营 青山变成“金山”

雷山县创新“司法碳汇村民入股企业”发展模式

本报讯 (记者 宋尧平 通讯员 张百忠 朱洲 杨海) 7月13日,雷山县西江镇黄里村芦笙场,载歌载舞的100多位村民,连同10位县法院及林业局干部,参与和见证了一场独特场景——司法碳汇村民入股雷山县玖香茶叶加工厂合作签字仪式。身为脱贫监测对象的15家农户,分别走上前台,与厂长侯小东相互签字互换文本,将自家树林交付企业共同管理联合经营,林农成为企业股东,享受分红等权益。

50岁农妇罗桂花,当天特地像过节一样穿上苗族新装,并在签字后高兴地说:“感谢法院牵红线,让我家和茶厂‘成亲’,让树林变成现钱,青山真正成为绿色银行,我们护林管林更有劲头了!”

近年来,雷山县人民法院在办理破坏森林的涉碳案件中,创新思维转动脑筋,发出了全国首份涉生态“禁止令”,并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发出全国首份判前“碳汇认购令”,创下了贵州首例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获最高法院高度评价。实践中该院体会到:让村民从森林保护中获得实惠,尝到生态保值增值甜头,才是减少破坏森林案件的治本之策。

黄里村是州、县法院的帮扶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经常有村民和企业就相互关系和法律问题,找到县法院咨询和解决。这让院党组突发灵感:必须促成村民和企业和谐相处、同舟共济,实现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最好是建议双方通过森林碳汇入股,实现互利双赢,既能巩固脱贫成果,又能促进乡村振兴,还能助力国家“双碳”战略行动。在中级人民法院和当地党政及林业部门支持下,县法院精致谋划,深入林农和企业中,仔细宣讲国家“双碳”战略的重大意义,解释森林碳汇入股的方式和好处,得到双方赞同,大家一拍即合。

按照协议,15家林农共将35.3公顷森林,折算成碳汇入股茶厂,入股期暂定5年,期满后可自愿续约或退股;按50元一个股份,半年后即享受初次分红;入股林农享有企业重大决策、决议和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并推举代表进入企业担任监事会领导成员,确保经营收益的透明和公正;林农如因自家建房等生活需求,要持证砍伐林木,需征得企业同意并及时补植,其股份不受影响。县法院作为见证人和促进方,帮助双方忠实履约、依法依规运行,同时做好法制宣传,提供法治保障,助建良好运营环境。

据了解,雷山县创新“司法碳汇村民入股企业”发展模式,在全国尚属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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