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8月03日

以更高责任担当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 莫佳 王厚明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不久前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12项重点任务,概括起来就是“183”行动。“1”就是制定一个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8”就是实施八大工程,加强道路、供水、能源、物流、信息化、综合服务、农房、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3”就是健全三个体系,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这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乡村建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坚持党对乡村建设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推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做到精准化、精细化,推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

着力发挥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在推进乡村建设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要坚持为农民而建,确立他们的主体地位,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才智,致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

创新乡村建设有效落地的推进机制。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强化政策的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制定“负面清单”,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切实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要主动作为,以服务为责任,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全面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资本,让静态的资产流起来,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让民间资本投进来。投入要精准。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精准对接农民现实需求,将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服务要创新。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机构法人、业务在县域的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把工作重心放在乡村振兴上。开展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力量要引导。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政策要完善。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复合利用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人才要引育。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切实扛起乡村建设行动的责任担当,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以务实开拓创新的实践印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命题,真正把乡村建设成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作者莫佳系浙江省嘉兴市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作者王厚明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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