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悬日点播影吧:
你公司与我在2020年9月10日就位于凯里市韶山北路11号(市供销商厦)六楼共计约 300 平方米门面签订租赁合同。
依该合同约定,你公司应及时向我支付相应租金,事实上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今,店铺租金你公司分文未付,我多次向你公司催收,你公司均不予理会。
我依《租赁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特通知你公司自即日起终止租赁合同。望你公司收到本通知后 10 日内,迁出铺面并缴清所欠租金、违约金和其他相应费用。逾期,我将依照《合同法》及《租赁合同》相应的约定,强制收回所租铺面、留置店铺内物品、追究你公司相应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你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联系人:林月珍
联系电话:15286377737
13086945266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