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先任
八月中旬,川东大地,日最高气温多在40摄氏度上下。炎炎烈日下,散布在四川达州市城区的89个各类“暖心之家”,为外卖骑手、零工、网约车司机、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搭建起“清凉驿站”。(8月20日新华社)
高温天气持续肆虐,户外劳动者到了最难挨的时候,高温天气下,户外工作者中暑、患热射病的事件层出不穷。达州给户外劳动者“送清凉”,给他们搭建“清凉驿站”,就无疑是在雪中送炭、“火中送冰”。
“清凉驿站”体现了民生服务温度,不仅是达州,也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推出类似举措。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解决民生痛点,就需要多一些这样“接地气”的服务举措。
进而言之,要更好为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户外劳动者“遮阳”,要搭建更多或显形或隐形的“清凉驿站”。而用人单位也要让户外劳动者享受到应有的休息权利。《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需要做好高温劳动保护,比如企业在高温天气要降低劳动强度,加大防暑降温公共设施和服务的配置,要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等等。还要看到,一些户外劳动者因在户外工作导致中暑,他们甚至还不知道这就是热射病,更不知道热射病也是工伤。简化劳动维权的程序,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常识,如让劳动者认识到中暑也属于职业病的一种,一旦发生职业性中暑,要能及时就医,并保存相关资料存留证据。还要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参保工伤保险或者职业伤害保险等。
为户外劳动者搭建“清凉驿站”,更要为他们撑好高温劳动保护的“遮阳伞”,前者更多是在“加菜”,后者则是“必点菜”。多措并举,形成全方位保护,才能更好保护酷暑下工作的户外劳动者,不让他们“流汗又流泪”甚至“流血”,形成各方合力为他们撑好“遮阳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