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9月07日

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发挥妇联 “半边天”作用的探索

□ 潘丽章

女性有独特的性格、细腻的情感,善于沟通、富有亲和力,在社会生活和家庭建设中有着“半边天”的作用和贡献。现代女性更是广泛地参与到社会建设,在新的社会分工中扮演更多的角色,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就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黔东南州妇联围绕党中央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在黔东南州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视域下,如何更好发挥妇联引领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作用,全力以赴做好我州社会治理创建各项工作,推动全州域社会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进行探究。

一、强化妇女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探索“妇联+网格”工作模式

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创新治理理念,应用科技和智慧进行治理成为一项重要课题。黔东南州妇联在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工作中,在探索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的网格治理模式,推进村居社区共建共融共议共享的同时,就如何发挥网格建设中的“她力量”认真思考,积极创新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着“半边天”力量。 如台江县妇联以“党建带妇建、妇建带户建”为抓手,以村、居、社区 ,按每栋10名妇女一个主体,创新“十妇共管”模式,发挥巾帼作用,通过妇女带动,着力打造“五带五共”和谐村居社区。(五带五共:一是带动精准就业,共建致富村居社区;二是带动家庭融入,共建连心村居社区;三是带动移风易俗,共建文明村居社区;四是带动参与热情,共建平安村居社区;五是带动社区治理,共建和谐村居社区)

二、发挥妇女在家风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妇女+最美家庭”共建机制

家庭是市域社会治理的基本细胞,千千万万个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妇联更是责无旁贷。黔东南妇联围绕爱国爱家、尊老爱幼、绿色生态、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最美家庭”评选。

家庭教育离不开妇女的参与,黔东南州妇联把握家庭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在州内举办家庭家教家风“七进”大讲堂活动186场次,专家解答200余次,成立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1个,聘用省级骨干教师9名、州级骨干教师36名,组建家庭家教家风宣讲队伍173支,为千家万户传去家教知识,弘扬了正能量。

三、切实发挥妇女在纠纷调处中的作用,完善“妇女+婚恋”预警机制

婚恋家庭纠纷是导致地区刑事案件、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件呈上升趋势的重要因素。妇联组织承担着婚恋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线索排查、调解服务的重要职责,发挥女性独特的魅力,完善“妇女+婚恋”预警调解机制至关重要。

在实践中,我州大力推进婚姻家庭阵地和队伍建设,建立了县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乡级婚姻调解室316个、妇女儿童维权站411个。常态化开展走访、宣传、服务及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来访工作、建立州县乡村四级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认真落实“八单一表”五项工作机制。

四、发挥妇联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建立“女性+法治宣传”队伍

坚持思想引领,利用妇联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禁毒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各县市妇联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各级巾帼志愿者深入村居、社区 、街道,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广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黔东南·巾帼在行动”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妇女参与社会治理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妇女参与社会治理意识有待提高。农村妇女自身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妇女心理和认知上不同程度存在着自卑心理和安于现状的心态。主要精力放在维持生计,围着田头灶头转的现象比较严重,农村妇女参与社会治理意识不强,妇女的主体意识,觉醒意识较低,这些因素制约了她们顺应时代发展的脚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劣势。

2.基层妇联组织服务能力与妇女需求多元化发展不相适应。妇女群众对服务的需求十分多样性,但受基层妇联人员少,兼职多,经费缺等因素制约,妇联组织服务基层妇女水平相对滞后。

3.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仍需加大力度。

六、 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补齐妇女群众工作“短板”,强化妇联队伍建设。要善于团结和发现那些在群众中有威信有影响力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各方面妇女骨干,积极借助她们的力量,把不同层面的妇女群众团结到妇联组织周围;要广泛联系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把她们培养成妇联组织的代言人,积极反映广大妇女的诉求和需求;加大对农村女性致富带头人、女能人和女大学生村官的重点培养力度,积极推荐优秀女性进“两委”,扩充优秀农村妇女成长空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良好局面。

2.进一步拓展工作活动载体,凝聚妇女工作合力。加强妇联阵地建设,切实开展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百千万巾帼大讲堂”“最美家庭评选”“反家暴法宣传日”等各项活动,丰富妇女群众文化生活,精神生活,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大力开展“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切实帮助广大妇女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重点关注城市失业妇女,进城务工妇女,两癌妇女,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女童等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积极开展就业帮助,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多元化、分层次、有特色的帮扶活动,真正把妇女工作做到妇女群众心上。

3.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进一步构建社会治理“妇女儿童保护网”。一是加大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指定推进妇联系统“八五”普法方案,不断深化“建设法治贵州·巾帼在行动”及妇女儿童“关爱工程”,利用各种节点,依托各种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形式宣传《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艾防、禁毒、消防安全、文明婚育等知识。二是强化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力度。按照“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督导婚恋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家庭暴力先期处置、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台账,推广和发现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妇女儿童舆情发现、报告和联动处置。面对有关妇女儿童敏感舆情和侵权案件,要尽早发现,依据《贵州省妇女儿童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办法(试行)》,第一时间核实上报,上下联动,及时处置,加强指导督办。四是不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对照“平安建设”实现“七无”目标、“四进”家庭、优化“五个环境”、强化“五大意识” 指标,认真落实并不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对“平安家庭”优先给予支持、关爱,有效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家庭”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平安家庭”创建取得实效;

4.进一步落实妇女议事制度。发挥妇联主席、兼职副主席和妇联执委的职责作用,明确议事人员、内容、流程、保障措施和台账,在每个村(居)、社区建立妇女议事会及妇女网上议事会机构,每年开展2-3次参与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和重大事项的修改和议事活动,切实发挥妇联“半边天”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作者系黔东南州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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