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齐超
近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经查,近日,朱某(男,21岁)让母亲李某(女,48岁)帮其代做核酸检测,李某将此事委托给朋友张某(男,50岁),张某遂持朱某核酸码至核酸采集点做核酸检测,被工作人员发现。目前,3人已被宝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处罚。(8月25日 澎湃新闻)
李某究竟为何要找张某替儿子做核酸?我们不知道具体原因。但是,一个浅显的道理大家都懂,这种替代做核酸的行为极为不妥,毕竟做核酸是发现疫情并及早阻断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如果造假,就有可能造成遗漏疫情,给疫情防控造成极大的被动。
从情理上看,防疫是大家的事,疫情防控的政策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配合,就比如做核酸。从法律上看,找人做核酸,或替代人做核酸,都属于扰乱核酸检测秩序的行为,而且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因此,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犯这样低端的错误。朱某、李某、张某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是罪有应得,也是对我们的警示。
有些人认为,我没有去过疫区,并非密接者或次密接者,根本不可能感染新冠肺炎,做核酸仅仅是走形式,即便找人代替做核酸任务,也无关大局。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因为新冠病毒经过几次变异,传播能力很强,感染源也很隐秘,有些患者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被感染的。所以,每一个都不能麻痹大意,应当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规定,按要求完成核酸筛查。
现在,各地设置的核酸检测点很多、很便民,民众可就近参与。无论如何都不应心存侥幸,找人代替,因为疫情防控不能麻痹大意,不能投机取巧,更不能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