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本人潘慧云,女,1982年1月18日出生,贵州省丹寨县人,现住贵州省丹寨县南皋乡。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2022年10月11日被丹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0月21日被丹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案发后,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罪认罚,真诚悔过。为此,特向社会公众和不特定受害人道歉,恳请得到原谅,并保证以后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踏实工作,为社会做贡献。
道歉人:潘慧云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