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11月14日

为“挎竹篮购物”叫好

○ 井夫

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升级版”的限塑令,这无疑令人欣喜,令人叫好,但笔者以为,“限塑令”不能“一限了之”,还需通过“源头治理”“信用体系”“可替代品”等实招,以防“限塑令”再成“一纸空令”。

首先,需有“源头治理”理念。出台新版“限塑令”不是难事,但关键在于落实,这就需要从源头入手。要严禁各地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要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纵容。其次,需纳入信用体系。可考虑把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业、个人等相关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其三,需跟进“可替代品”。对于用惯了塑料袋的广大市民而言,如果一下子“一刀切”地全面“禁塑”,肯定会“很不习惯”。这就需要尽快研发“可替代品”,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让广大 市民不受全面“禁塑”的框定而影响日常生活。

此次,浙江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倡导“挎竹篮购物”之举,这无疑是破解“限塑令”多年来“有令难限”“有令不限”难题的一个好办法。一方面,“挎竹篮购物”,这就意味着市民少用或不用塑料袋,这自然是一种环保、低碳的体现。另一方面,“挎竹篮购物”,由于竹篮可以循环使用,这就既方便市民携带,又无需花费购买塑料袋的钱。更为重要的是,“挎竹篮购物”,市民的环保意识大大增强了。笔者以为,“挎竹篮购物”之举,值得叫好。

期待各地不妨多多学习、借鉴和推广“挎竹篮购物”的好做法,多些“低碳宣传”,多些“环保教育”,从而让更多市民养成“挎竹篮购物”的好习惯,既助力限塑,又助力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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