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邹光学) “太感谢三穗公安民警了,为我追回了被骗的资金。”受害人王女士感激地说。
近日,三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7.4万元。
10月11日,受害人王女士来到三穗县公安局报警称,自己在网上被一陌生人添加好友微信,后被该陌生人通过微信群暗示和高利诱惑,引导其在“众成”APP上进行投资,并承诺有高额报酬。对此,王某深信不疑,共在“众成”APP平台上“投资”达17.86万元,获得返现3.0688万元。至10月11日19时许,“投资”微信群被解散,“众成”APP产品购买模块无法打开,投资本金无法提现,造成被骗资金14.7912万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通过反诈平台对嫌疑账户进行冻结止付,并对资金流向迅速追踪,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并派出警员赶赴四川、重庆、广东等地开展抓捕追赃行动,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成功追回受害人王女士被诈骗资金7.4万元。
目前,被追回的涉案钱款已全部发还给受骗者李女士,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一年以来,三穗县公安局通过所队联合,重拳出击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累计破获诈骗案件49起,为群众追回被骗资金73万余元,成功止付1000万余元,冻结嫌疑诈骗账号100余个300余万元,让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不断提升。
在此,三穗县公安局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兼职、网络投资的种种骗局中,刷单、投资最为常见,就是这个最为常见的骗局,让部分群众“掉坑”,原本打算利用闲暇之余,挣点零花钱,做点网上兼职、网上投资减轻家庭负担,但却掉进了刷单陷阱。在电信网络诈骗频发的今天,人人都应该提高防骗意识,不要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民警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