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 林) “以前认为‘八小时外’是个人时间,只要不出大问题,小节上无关紧要,没想到‘八小时外’也是监督重点,有的人在‘小事’上也栽了跟头,我一定以此警醒自己。”镇远县纪委监委一名干部在参加干部学习例会后有感而发地说。
今年以来,为提醒纪检监察干部铭记身份,树起标杆,做好表率,切实树立和维护好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镇远县纪委监委制发《镇远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纪检监察干部“五遵守十三禁止”,从严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发现和查找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存在的问题线索,着力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八小时外”监督,重在抓早抓小,防患未然。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发送廉洁提醒,节假日开展集体约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敲警钟筑防线,严守纪律底线。
同时根据办法,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实行建立“八小时以外”问题台账、报告个人事项、纪检监察干部活动审批报备、谈心谈话、负面信息管理、违纪问题直查快办等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用权、个人品行修养等多个方面架起了“监督探头”。对“八小时以外”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还通过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廉洁家访”等活动,充分利用晚上、节假日时间带队深入纪检监察干部家中,与干部及其家属面对面谈心12次,及时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听取纪检干部家属意见和建议,搭建好单位与家庭互相了解的沟通平台,引导家属当好干部监督“廉内助”,构建家庭反腐“防护网”。
“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好不好,纪律严不严,不仅体现在干部的‘八小时以内’的工作生活,也体现在‘八小时以外’,而群众看得最多的‘八小时以外’最能体现干部的品质和修养。”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督查室主任如是说。
与此同时,为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在县、乡分别设置监督举报箱,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开设网上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积极反映问题线索,让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