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顺娟)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对基层安全生产指导和培训不够有力,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措施不足……”日前,榕江县纪委监委来到栽麻镇大利村对传统村落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形成“建议清单”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
今年以来,榕江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以“部门+乡镇”联合督查机制,对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履行好传统村落保护职责,坚决查处在传统村落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制度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推动旅游产业化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为推动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保护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巡察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入纠治传统村落保护不到位、走过场,挤占、挪用、虚列、套用专项经费,包庇纵容破坏文物犯罪等突出问题。
同时,根据传统村落保护相关规定,沉入一线开展监督。针对辖区内的大利、归柳、晚寨、小丹江、宰荡等多处传统村落,联合职能部门进行实地督察,紧盯“两违”整治、灭火设施配备、安防设施运行、文物修缮利用等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即责令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
此外,加强与县检察院、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传统村落保护领域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协作联动、提级查办等机制,形成保护工作合力。推动制定《侗族民居修缮与建设导引》《榕江县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文件,不断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制度。
截至目前,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监督检查13次,与文化、住建、自然资源等涉及传统村落保护职能单位开展监督谈话提醒分管同志7人次,发现问题7个,已督促限时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