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应卿) 近年来,州国资运营公司纪委针对资金密集、容易引发廉洁风险的项目工程建设领域,推出“四举措”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督促自查自纠。积极与经营发展部、风控法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室沟通联系,提前对接要求相关部室和子公司针对项目建设领域腐败,特别是针对违规发包、分包、转包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助力发现项目开发决策、招投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验收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
实地监督检查。由公司纪检监察室牵头,风控法务部、经营发展部协同配合,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紧盯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严查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漏洞、短板。
督办问题整改。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通过现场沟通提醒或书面函告等形式反馈相关部室、子公司,以周催办、月报告的形式督促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报请公司党委予以通报。
强化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职工在项目工程开发建设工作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履职尽责不力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及时予以纠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