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凯卫医催〔2023〕1号
凯里东方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李英华,男,苗族,身份证号码:522601199306201571,电话号码:15597818213/18084521550,住址:贵州省凯里市三棵树镇朗利村十一组20号):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2年4月25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凯卫医罚决〔2022〕第004号),鉴于你(单位)于2022年5月6日提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共分两期进行缴纳(第一期缴纳时间:2022年6月20日前缴纳25000元;第二期缴纳时间:2022年7月15日前缴纳27000元),按照你(单位)申请的最后缴纳时限,我局依法对你(单位)进行催告。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 52000 元、加处罚款 50000 元缴至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并履行下列义务 。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凯里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
凯里市卫生健康局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