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实施镇远县清溪镇年综合利用10万吨动力锂电池资源循环环保再生建设一期项目。因项目需要,即日起启用“贵州长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镇远县清溪镇年综合利用10万吨动力锂电池资源循环环保再生建设一期项目”资料专用章一枚。此印章仅作为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专用,其它用途无效,签约无效,不作为财务和经济往来印章使用,不作为项目签订合同以及收据、借据、欠条、领条等签章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民事、经济责任我公司概不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毕之后,此印章作废。
贵州长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