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予涵
乡贤多是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的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乡村能人、身边好人以及有声望的长者等,他们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熟悉乡风民情,其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群众,对带动乡风向好、民风向上有着示范引领作用,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报载,广东省肇兴市高要区建立乡贤调解室,借助乡贤的力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动乡村善治,其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居家过日子,少不了家长里短,村民邻里之间难免有磕磕碰碰。小磕小碰看起来不算什么,可如果处理不及时、化解不到位,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农村和谐稳定。因此,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就需要一个顺畅的沟通渠道。如果村干部出面调解,可能会被误认为“拉偏架”,而德高望重的人出面,对当事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事情就很容易解决。
乡贤的作用,恰恰在这样的情景下充分得到体现。乡贤生活在老百姓中间,对老百姓知根知底,对乡村各种矛盾能够把准“病因”,号准脉搏,他们说的话群众爱听,也能听得进去,做老百姓的工作更接地气、更有亲和力,化解矛盾纠纷也是得心应手。他们充当“和事佬”调解说和,能够软化激烈情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乡贤具有人熟、地熟、村情熟的优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大有可为。期待各地能够创新机制,打好 “乡贤牌”,充分发挥乡贤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当好乡村治理参谋、调解化解乡村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着力构建“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村居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