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与被执行人胡小平、吴永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吴永梅所有位于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48号香山别苑三期8栋1单元6楼 602 号住宅用房 (不动产权证号:201301298/2013001676 号,建筑面积:211.09 平方米)房屋进行了评估,因被执行人吴永梅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由铜仁同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TZ(黔东南)估字(2022) 028 号涉执房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网拍告知书,吴永梅所有位于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 48号香山别苑三期8栋1单元6楼602号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号:201301298/2013001676号,建筑面积:211.09平方米)房屋,总价为人民币:85.8328万元(含家具装修:20.1416万元),评估单价为人民币:4066.17 元/m2。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网拍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不服的,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依据,否则视为无异议。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