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规定,我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对长期不使用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以下账户符合我行此次账户清理条件:
如您的账户在清理范围之内,请即日起30日内前来我行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来者视同自动销户,我行将按规定做销户处理,届时账号将自动作废。账户撤销后,存款人能够提供资金所有权合法证明的,我行可为其办理资金支取。详情请咨询开户网点,联系电话:0855-8326871。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台江县支行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