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3年04月02日

司机“药驾”使不得

○ 魏 芳

感冒了人本身就容易犯困,服用感冒药后人的思维和应急反应能力更受影响,如果此时驾车上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药品管理部门及交管部门提醒,感冒病症会对驾车安全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服用完感冒药,会产生嗜睡、困倦、乏力等症状,最好不要驾车,避免安全隐患。(3月26日《太原晚报》)

“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由于这些药物服用之后可能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祸患。可见,“药驾”也是一种危险驾驶行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一旦感冒或发烧了,往往会服用感冒药或退烧药,但由于一些药品中,都含有抗过敏或称为抗组胺成分,对中枢神经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常有困倦、嗜睡、眩晕、头痛乏力等副作用,可能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反应不灵敏。加之,部分镇咳镇痛药物含有酒精,会影响神经中枢。如果服用此类药物后开车,势必会加剧驾驶的危险性。

近年来,“药驾”肇事案件频见报端,比如:浙江宁波一名驾驶员在服用感冒药后,因头晕发生车祸;江苏苏州一名驾驶员也因服用感冒药犯困,误踩油门导致车祸,等等,这些因“药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不比酒驾、醉驾逊色多少。可以说,“药驾”的后果也很严重。

因此,笔者以为,每一位司机朋友一定要谨记:千万别“药驾”。如果是职业驾驶人感冒了,就医、开药时一定要明确告知医生,尽可能不使用影响驾驶的药物。若症状严重,最好是歇一歇;如果是普通驾驶人身体不适需要吃药,也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如药品有“易见嗜睡、困倦”等副作用,服药后就千万不要开车,以防不测。

总之,一句话,司机“药驾”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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