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宏宇金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就2023年3月25日股东决议作以下声明:
一、同意股东杨璐淋将持有的贵州宏宇金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68%(出资额人民币680万元)的股份转让给股东孟范澎。
二、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孟范澎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
三、股权转让后孟范澎持有贵州宏宇金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前后的债权债务及其他事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四、寸洪斌通过录音自愿放弃,列席参会,不代表股东参会。
五、经公告期满,本公告内容产生法律效力。
贵州宏宇金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