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唐世莹) 为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近年来,黎平县积极探索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效方式,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压实整改政治责任促规范。实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巡察组、县委县政府领导参加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巡察反馈会议制度,通过向县级分管或联系领导报送普遍性共性问题专项报告和相关地区、相关领域存在问题,督促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推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出台《黎平县巡察整改促进机制操作指引(试行)》,明确各级各部门党组织政治责任,指导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有效解决“不规范,不聚焦”的问题。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台账,做到账目清、底数明,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对账销号,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性和有效性。2022年以来,共向县委、县政府等报送专题报告3份,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巡察整改工作2次;同时,将152个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分送10位县委常委或副县长进行指导督办,推动完成127个问题整改。
增强整改工作合力促提升。制定《黎平县巡察前“面对面”“点对点”“点题式”问题通报工作办法(试行)》《黎平县巡察问题线索集中会商研判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以“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的方式,确保巡察成果精准聚焦,不断形成和持续保持巡察监督的强劲震慑。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要求,压实办理“两个责任”,增强巡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巡察工作精准度。县委巡察办按期向县纪委监委提供巡察报告、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等有关资料,向县委组织部提供巡察发现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方面问题清单,着力做好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基础性工作,跟踪了解日常监督及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汇总报告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推动选人用人等方面发现1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促增效。实行整改材料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和相关职能部门等“五方会审”机制。运用巡察整改评估机制,将巡察整改评估结果纳入党建工作成效考核、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政治监督活页等内容,作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评价的重要参考,推动形成共督共促共答的整改工作格局。通过制定《黎平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定期汇报巡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努力形成巡察整改闭环,压实监督责任,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2022年,向县委组织部报送乡镇党委书记履职情况报告4份,向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等21个职能部门通报问题50个,向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提出工作建议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