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全林
近年来,剧本娱乐行业快速发展,在丰富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良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文化和旅游部4月13日发布公告,就《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当下,“剧本杀”已经成为最火爆的娱乐方式之一,但也屡屡被指责“乱象丛生”,封建迷信、血腥暴力等内容层出不穷,暴露出野蛮生长的弊端。一些商家为了吸引用户,宣扬暴力、灵异,以低俗、色情、封建迷信作为“卖点”。同时,网络运营的“剧本杀”APP,未落实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的问题,以及经营场所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等问题,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列出不宜性清单,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其中提出,剧本娱乐活动应当设置适龄提示,其使用的剧本应当标明适龄范围;经营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参与;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参与剧本娱乐活动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等规定,着眼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实际需要,具有鲜明的保护意旨和很强的针对性。
无论哪个行业,要行稳致远都必须走在秩序轨道上。显而易见,“剧本杀”急需建立行业规范,强化自律意识,将不合适甚至有害的东西隔断在市场之外,以杜绝劣币驱逐良币。此次意见稿还提出,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宣扬淫秽、赌博、吸毒,危害社会公德等内容。这些规定,应该说扎住了“穴位”,拿住了“剧本杀”的痛点。
无论线上线下,“剧本杀”都不是法外之地。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惩戒违法,是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要让“剧本杀”风清气正,过程监管更为重要。这就需要延伸触角,全方位覆盖,把网上网下店馆都纳入视野,将严管厚爱真正落到实处。正确引导,严格管理,“剧本杀”行业才能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实现自己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