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3年04月17日

榕江县:

“寨管委”管理模式助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本报讯 (通讯员 万剑青) 近年来,榕江县针对自然寨相隔距离远、管理范围大、群众办事不方便等问题,探索实施“寨管委”乡村治理机制,通过“四建机制”建强“寨管委”,推动农村社会治理触角向自然寨延伸,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建立组织机制,配强自治主体。基于榕江地理环境和乡村分布特点,村与村、寨与寨之间距离较远,按照“村管组、组管寨、寨管户”原则组建“寨管委”,在村支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属于各自然寨内的群众自治组织。坚持自愿无偿原则,实行“3+N”管理模式组建“寨管委”,“3”指乡镇(街道)选派1名干部任指导员、村级选派1名村干部任“包保员”、寨选1名“寨管委”主任,“N”指统筹保洁员、管水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任“寨管委”委员,引导五保、低保等财政补贴人员参与“寨管委”志愿和公益活动。目前,榕江县已组建“寨管委”936个,选配1043名寨长和8550名成员。

建立运行机制,完善自治指南。制定“寨管委”职责任务清单,明确“寨管委”负责抓好本自然寨“政策宣传发动、环境卫生整治、社会综合治理、公益事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五项工作。各乡镇结合节气节庆及农时农事,自定活动主题,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寨管委”主题活动,融合“院坝会”“鼓楼会”“群众会”“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重点开展政策宣传、志愿服务、每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安全隐患排查等活动,更好联系服务群众。

建立保障机制,夯实自治基础。落实每村不少于3万元的服务群众工作经费,整合村级组织办公经费、部门帮扶、群众自筹、社会捐助等各方面经费,用于“寨管委”的创建和运转,适当给予寨长、副寨长误工补贴,并优先安排担任财政补贴岗位。建立健全“用者必付费”工作制度,将有关收费事项纳入寨规民约,由“寨管委”负责寨内饮水、垃圾收运、公共资源使用等费用收缴。整合利用公共用房及场地、村级闲置房、新(改、扩)建活动场所等资源,建立“寨管委”活动阵地。目前,已建有“寨管委”活动阵地936个。

建立考评机制,激发自治动力。制定“寨管委”工作季度安排调度、年终成效考核评比等评价制度,加大督查通报,建立工作台账,将考评结果作为乡镇(街道)、村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重要内容,作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考核评价重要依据,与“寨管委”委员财政补贴、待遇保障、评先评优等挂钩。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观摩会,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成效。目前,榕江县打造“寨管委”示范点26个,召开观摩会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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