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3年04月20日

违建治理要拆防结合

○ 刘予涵

说起违建,相信不少人都非常反感。违法建设是城市肌体上的毒瘤,历来为城市建设所不许,如果不及早切除,任其蔓延下去,不仅影响城市形象,挤占城市公共空间,也给群众心里添堵,而且持续的时间越长,拆除的成本就越高,付出的代价就越大。因此,拆除违法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拆除堵在老百姓心中的心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由于利益驱动,劝告业主拆除违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违建治理具有发现难、取证难、拆除难的特点,如果违法建设发现、处置不及时,往往会增加拆除难度,而且会加大业主经济损失。有的地方把拆违数字当作政绩,动辄高调宣传拆除了多少违章建筑,折违成效多么显著,其实,没有违建才是最大的政绩。这就需要城管部门认真反思,这些违建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不在违建初期就将其管住?笔者认为,拆除违建固然重要,但加强违建防范更不可忽视。

违建产生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些业主为了个人利益无视法规乱搭乱建,而相关管理部门疏于监督和防范也是主因。因为预防违建其实并不难,违章建筑不是一天建成的,如果管理部门平时加强巡查执法,是不难发现的,但如何做到监管无盲区、无死角,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水平。

实践告诉我们,整治违建,“防”在一定程度上比“拆”更重要,事前防控胜过事后拆除。如果只拆不防,或者重拆轻防,则会形成“先违建后治理”的路径依赖,不仅会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加大城市发展成本和行政管理难度,甚至会引起矛盾冲突。因此,要想杜绝违建,一方面要加强对违法建设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促进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建设;另一方面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将违建防控工作由“末端执法”向“前端预防”延伸,一旦发现私搭乱建的苗头,就立即制止,让新生违建消除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这样才不至于让违法建筑拖到强拆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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