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邰书坤) “必须在查清违纪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评判违纪行为的性质、时间节点、情节轻重、配合组织审查和认错悔错态度,以‘无一错案’为目标,用好用活用准《条例》……”近日,在施秉县纪委监委业务研讨会上,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今年以来,施秉县纪委监委紧盯案件审理质量提升,以每周一次业务研讨为载体,综合运用集中学习、日常小组研讨、以案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审理队伍执纪执法专业化水平,不断夯实案件质量基础。截至目前,该县开展审理业务集中学习10次,研讨24次,覆盖40余人次。
在学习过程中,紧盯案件审理工作实践需要,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等上级文件精神作为学习重点,采取室主任领学、业务骨干分享学方式,对指导案例、实务参考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交流研讨,确保业务理论学深学透,实现政治与业务相融合、理论与实践相融合、讲授与互动相融合。
同时,聚焦上级纪委监委网站业务探讨、典型案件解读等内容,组建审理业务交流学习小组,对实践工作中疑难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经验交流、成果分享,破解审理工作中的共性疑难问题,营造良好探讨交流氛围。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审理业务水平,建立“传帮带”机制,定期抽调乡镇审理人员交叉协助审理案件,全程参与案件审理、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审理室业务骨干对审理业务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帮助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