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雷山青岭中药材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岭公司):
2021年1月1日,贵州省雷山县大塘极贫乡镇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塘公司)与青岭公司日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出租大塘镇九十七乌杆天麻产业园区产房及“两菌一种”生产车间、天麻加工车间设施设备。鉴于贵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均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现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依法通知青岭公司,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解除。同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青岭公司必须将园区房屋和生产设备完好无损地移交给大塘公司。否则大塘公司将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青岭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青岭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贵州省雷山县大塘极贫乡镇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