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浪群) 近日,黎平县切实把河长制工作作为扎实推进和美城乡“四大行动”的重要内容,以四个加强为抓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促进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有机统一。
加强河长作用。按照“城乡治理、河长先行”的原则,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黎平县充分发挥县、乡(镇)、村三级河长作用,通过河长带动,部门履职,着力推进安全河流、健康河流、美丽河流、幸福河流建设,为全县提升城镇环境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增添新动能。
加强保洁力度。各乡镇(街道)按照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在推进和美城乡“四大行动”中,加大河道保洁员及群众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打捞力度,确保河道水域岸线无白色垃圾、无向河道弃土弃渣情况发生,全面提升辖区水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四乱”整治。各乡镇(街道)以和美城乡“四大行动”为契机,深入推进辖区内河道“四乱”清理整治,对河道加密巡查检查,对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实现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加强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依托法治宣传日、乡镇赶场日、走访帮扶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河道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自觉行动,积极参与到水生态环境管理与保护中来,切实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护河”“依法管水、依法治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悉,黎平县自5月份推行和美城乡“四大行动”以来,各级河长带头开展河道巡查检查1500余人次,开展河道保洁2000余人次,清理河道200余公里,清理淤泥砂石200余吨,清理垃圾100余吨,整治占河“四乱”问题2个,开展宣传1000余人次,全县水环境治理切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