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3年06月16日

让见义勇为精神发扬光大

○ 齐振松

6月13日下午1时许,浙江杭州西兴大桥(钱江三桥)上传来一阵嘈杂声,“扑通”一声,一名年轻女子,从桥面上一跃而下,坠入钱塘江。正当在场群众纷纷呼救报警时,紧接着又是“噗通”一声,一名外卖小哥,纵身跳入江水中救人……(2023年6月14日澎湃新闻)

这一见义勇为精神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落难者一种关爱,这是我们健康社会公民的共同责任。

据报道西兴大桥的桥面距离江面接近12米,在场群众不禁为二人捏了把汗。好在小哥在水中控制住了方位,立马游向不远处的落水女子,一把将她揽在身边,拼了命地往桥墩方向游去。这时,属地派出所民警也赶到了现场。水上公安的快艇及时驶近他们,落水女子被成功拉回到了快艇上。这位普普通通的外卖小哥,也许不大引起人们的太多注意,但是外卖小哥能够做到了,而且在12米高桥跳下,不怕水深,不畏危险,挺身而出,勇救落水女子,这一见义勇为精神值得大家点赞和学习。

在路见有人遇到危难时,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义务去扶救,这是对国家、对人民、对集体利益的维护。然而,在大力提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面对落水等落难者陷入险境的时候,总有一些人会若无其事,袖手旁观,或一走了之,置他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不愿表达一丝仁爱和关切之心。如果是因为出于对自身安全的担心,而不敢见义勇为,尚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为什么在救助生命并不构成任何风险的情况下,往往有一些人会“集体无意识”地不愿施以援救之手?显然,是害怕损害了自身的利益,是他们不敢乃至不愿出手相救相助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正是有些人心存“好事难做,好人难当”的理念,致使出现了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令人心寒的现象。

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构筑“平安社会”必不可少的环节。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作为现代文明程度的见义勇为行为,也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一种主人翁精神,一种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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