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彭 震 吴东霖)在榕江县八开镇南部地区和计划乡月亮山腹地,流传着一种苗族古老法规——榔规。这里的苗族同胞通过“榔规”制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维护、人人遵守”的良好氛围,促进村寨文明进步、和谐发展。
苗族“榔规”,是苗寨里推选出德高望重的寨老组成“议榔”(一种社会组织),通过“议榔”召集组织全寨村民召开集体议事大会,大家共同制定“寨规”或类似于“村规民约”。“榔规”制定通过后,会进行栽岩仪式,表示尊重自然、大事已成。而这种栽岩议事的活动在八开镇南部地区、计划乡一带苗语称之为“耶吉究兄”。“榔规”内容包括维护社会秩序、婚丧嫁娶、文化教育和环境卫生、婚姻家庭以及维护苗寨边界安全等多个方面,“榔规”一经集体议定,人人必须遵守,否则就会受到集体的谴责和惩罚,这对维护当地的生产、生活及正常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以前还没执行的时候,我们这里办红白喜事,大包大揽、铺张浪费,特别是白喜事,杀五六头牛,五六头猪,非常的浪费,给群众带来了很大的负担,自从我们计划乡执行了‘榔规’以来,群众非常地认可,也减轻了群众的负担。”计划乡计怀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侯建科介绍说,“榔规”提倡勤俭节约、不准搞铺张浪费,严禁奢侈之风,摒弃了村民之间相互攀比的虚荣心理,使大家更加和睦相处,形成了良好的家风、社风、民风,使苗族村寨更加文明、更加和谐,得到了广大村民的一致好评。
“我们现在已经用文字的形式把‘榔规’记录下来,作为村规民约来约束大家,产生了很大的约定效力。”八开镇摆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建文说。
“榔规”是社会文明新风倡导在基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是促进社会文明的一种良好传统风俗制度,“榔规”的治理模式,有利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乡风文明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