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苑广阔
男子在室内恒温游泳池溺水,游泳馆救生员低头似在玩手机,未注意到溺水情况,9分钟后才实施救援,最终男子溺水身亡。这是近期发生在广州市增城区某会所内公共泳池的一起溺亡事件。夏季来临,游泳成为人们重要的休闲娱乐方式,而这场悲剧的发生,使人们的目光再次聚焦在游泳池救生员身上。(6月29日《法治日报》)
夏天到了,游泳池、水上乐园等等可以游泳、玩水的地方,往往成了生意最火爆的场所。在这些地方游泳、戏水,既可以避暑纳凉,又可以锻炼身体,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都玩得不亦乐乎。但是一个问题也随之而来,那就是游泳安全的问题。虽然相比于江河湖海等“野泳”的场所,游泳馆、水上乐园要相对安全得多,但是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泳池、水上乐园溺水安全事故,还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由此,泳池救生员这一群体,也受到了公众极大的关注。不得不说,对于公共泳池、水上乐园这些场所而言,救生员责任重大,往往承担着保障游泳者生命安全最后一关的作用,如果这一关失守,则意味着游泳者的生命安全将没有保障可言。据报道,仅今年5月31日一天,深圳大梅沙海滨公园的救生员就救起了8名溺水游客,由此可见救生员的重要性。
这意味着,在相当一部分的泳池、游泳馆、水上乐园等场所,承担着拯救游泳者生命安全于既倒救生员“安全关”,已经完全失守。如果上述问题不能够尽快得到完善和解决,那么游泳者将随时会陷入溺亡的风险当中。为此,希望结合我国国内救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条例,完善游泳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建立严格的审查监督机构增强对游泳安全的监管力度,以最大限度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得到落实,保障游客的游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