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植军 郭松培) “我们共收到该单位有关问题线索2条……”近日,在十四届雷山县委第四轮巡察进驻前,雷山县纪委监委向县委巡察组当面通报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这是该县深化“纪巡联动”的一个真实写照。
十四届雷山县委巡察工作自2021年开展以来,该县围绕“巡前”“巡中”“巡后”三个阶段,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情况通报、沟通协调、巡察整改等工作机制,深化“纪巡联动”,提升巡察质效。
据悉,在巡察进驻前,巡察办通过召开巡前通报会,依据县纪委监委提供的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提前梳理出需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实现带着问题巡;在巡察过程中,当发现“疑难杂症”和重大问题线索时,巡察组通过召开巡中研判会,第一时间与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沟通,联合纪委专业力量为收集证据材料、深挖线索提供明确方向;在巡察后期问题反馈阶段,巡察组通过“五方会审”,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商讨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组组”联动优势,有效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
与此同时,雷山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中央“从反馈开始加强巡视整改监督”的要求,把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问责追责,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十四届雷山县委前四轮巡察,通过“纪巡联动”工作机制共发现问题1021个,移交问题线索26条,立案查处5人,追回资金8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