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3年07月15日

黔东南走出来的中国民族法学探索者

—— 访著名民族法学家吴宗金

○ 黔东南州融媒体中心记者 宋尧平

吴宗金:侗族,1952年出生于锦屏县平秋镇皮所村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退休)。中国民族法学科创始人,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主要筹建人之一,曾当选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第二届副会长,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法学教研室、研究所、博士点、985基地创建人,著作等身,为中国民族法学科理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92年被评为中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

吴宗金教授原籍是黔东南人,也是一位在京40多年的老北京人。他是中国民族法学科创始人,是我国第一个民族法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及其985研究基地建设人。

吴宗金教授是我州侗学研究会的老顾问,最近学会特聘他为侗学专家。记者借此机会,带着一份敬意专访吴老,请他聊聊深耕民族法学学术之路的经历。

吴宗金教授原在中央民族大学任教,工作期间,主编参编几十本民族法学教材和专著,主持开创了建设民族法学科,对我国民族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吴宗金这一生,历经坎坷。1952年出生在锦屏县九寨侗乡皮所村。

1959年上小学,又因村寨遭火灾被迫休学。60年代初才又入村小上学。1968年“复课闹革命”才得以考入锦屏中学读书。初中毕业时,高中还没恢复,吴宗金“回乡知青”务农数月,参加了湘黔铁路大会战,在锦屏民兵团二营八连当文书,其间入党入干,1971年到县机关组织部门上班。70年代末调入州委机关,边上班边读夜大,1983年终于有机会考入大学带薪学习,留调北京高校任教直至2012年退休。

吴宗金深情地说,在而立之年前后,赶上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两手抓的伟大时代。他是1980年代初的第一批带薪读书的干部大学生,因为学习法律专业有机会开启了专研法学的学术生涯。

吴宗金回忆,他们法律专业班70多人,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科级以上的司法机关干部,从实践到理论,大家学习得特别刻苦认真,并且有一种时代使命感,即与共和国一起成长的一代人,应当努力为共和国多做贡献。

吴宗金在北京开创民族法学新学科的初衷,基于几个因素: 自己是少数民族,来自自治州机关。当1982年新宪法草案在全国讨论征求意见时,吴宗金曾主持单位讨论,对宪法关于民族问题、民旅区域自治制度问题的系列纲领性规定,有了初步了解;进入大学,在课堂听老师讲到立法时对民族问题的法制法学思考,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从而坚定了他深耕民族法学之路的决心。

1986年,吴宗金出席中国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关于建立民族法学科的论文,1987年7月调到中央民族学院法律系负责创建民族法教研室、民族法学研究所,开讲民族法课程,主持民族法学课题项目研究,发起筹建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

80年代,吴宗金基本上泡在图书馆,收录编辑出版《古今中外民族法学著作文章目录索引》,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和《中国法学》《民族研究》等报刊发表了多篇民族法学文章,年底时出版主编的两本民族法教材专著,即《民族区域自治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一版)《民族法学导论》(广西民族出版社1990年第一版),大踏步迈开了民族法学的探索之路。

1980年代,厚积薄发;1990年代,成果井喷。几乎是每年出版有一本或几本主编参编的民族法学教材和专著。

1991年春,吴宗金发起并参与筹备的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会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在北京成立。吴宗金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1995年研究会改选时,他当选为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1991年上半年,吴宗金受邀参与了国家民委组织编写出版的三本民族法普法教材和专著。即《中国民族法制讲话》《民族法制教程》《世界民族约法总览》。

1992年起至2004年间,他受邀担任《中国法律年鉴》民族法学部分词条的主编。年鉴以词条形式概括、体现和反映法学各学科的年度研究成果动态。受邀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撰写“民族法律制度”部分的原本和修订本、《广义民族学》撰写“法制民族学”部分的厚本和简本。这两套书均获有关部委的大奖。

1994年受邀(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出席在杭州召开的全国高等院校法学教材编写会,法学各学科编写组讨论确定科目和任务。民族法学编写组确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教程》(后面的第二、三版为《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学》)、《中国民族法学》,由他负责组织编写并担任主编,均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90年代末,《中国民族立法理论与实践》《民族法制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的民族法学研究》出版发行。前者是中国法学会课题,自治区、多民族省、直辖市的实际部门和社科院、有关国家机关等20多位专家,经过若干年的研究撰写才得以问世,属填补空白的科研项目成果,荣获北京市第六届社科优秀一等奖之法学类三项一等奖之首。后者是他多年研究的个人专著,获国家民委社科二等奖。学界尊称的中国民族法学“南北二吴”即他和吴大华教授,二人主编了80、90年代民族法学研究的基本动态。

时间进入21世纪,吴宗金积劳成疾,在医院卧床养病,出院后又不顾身体投入大项目课题工作任务——国家民委点名、国家民委文件指定、委托承接中组部考试中心课题,即《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民族类《试题》之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学、民族史的数百道题,最后还受命到警卫营招待所负责审定。

接着,学校领导指令他论证申报获批民族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点及其985研究基地。此时,他的民族法学梦在某种程度上初步实现。紧接着,他又启动《中国民族法学》和《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学》第二版、第三版教材的编写,并担任主编。

吴宗金教授和吴大华教授主编的《侗族习惯法研究》,经过编写人员20来年的共同努力,终于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这亦是他本人在民族法学和学术生涯的漫步终结。

吴宗金说,创业难,守业亦难。人生且长且短,事业有期有限。很重要的,人要有精气神、正能量。无论何事,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刀山火海,江湖暗礁,崎岖小道,艰难险阻,不公平不公正,都会遇到,种种风险,都要有充分准备。爱因斯坦有说: “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

吴宗金教授,不仅是著名的民族法学家,为民族法制建设实务和为民族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难能可贵的是,学术成就之外,其在书法、摄影和影墨艺术方面,也颇具自己的风格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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