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3年08月22日

设立农产品自产自销点是个好举措

○ 关育兵

在诸暨,不只有时令自产自销疏导点,还有蔬菜自产自销点,合起来可以叫做农产品自产自销点。

什么叫农产品自产自销点?顾名思义,就是农民自己种植的农产品,无论是专门用来售卖的,还是自给之后用来补贴家用的,都可以申请摊位证。流程也不复杂,农民向村里打个报告,证明自家种啥水果,镇里审核后,城管就会给农户批准一个附近的点位,颁发摊位证。

这些点位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以时令水果自产自销疏导点为例,既要交通便捷、人流量稳定,以便于农产品销售,也要不影响市民生活,尽量避免周边水果店的竞争。

自产自销点的好处,在于找到了“疏与导”的平衡点。一刀切的禁止,已经被诸多现实证明是不现实的,很容易变成“打游击”。不只如此,一些农户为了抢占有利位置,甚至铤而走险涌上街头、路口,非法占用斑马线、非机动车道,这不仅容易阻塞交通,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从执法的角度来说,亦是困难重重。不仅疲于奔命,还容易里外不是人——管得松了,被指责不尽职、不作为;执法刚性强了,易和摊贩发生冲突,也同样会引发市民的指责。

水果自产自销点的设立,让流动摊贩有了一个固定、安心的摊位,遇到城管执法,可以“淡定”以待,不必躲闪。对于市民来说,不影响生活,还可以有更丰富的选择,自然乐意。对于执法部门来说,也化解了许多矛盾,可以节约执法资源。

好处不止于这些。在没有形成水果自产自销点前,这些流动摊贩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消费者遇到了缺斤短两,往往也只能自认倒霉。至于食品安全、价格不明等,更是无从谈起。

在准许农户亮牌经营的同时,城管部门还制定了扣分规则。一旦农户被扣满12分,将会被取缔经营资格,且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这样的规定,对于农户来说,是有很强约束力的。倒逼他们合规经营、诚信经营,注重环境卫生保护等。

城市需要有烟火气,农户有强烈的销售愿望。合理引导,探索更多有效举措,矛盾就可以消除,执法就不仅有了人情味,也能取得更佳效果。农产品自产自销点,就是这样的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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